书写为民满分答卷******
树高千尺不忘根。党员干部要把“根须”向下扎根,把脚步向前迈进,不忘为民使命,扛起时代责任,切实做到勤于奉献、担当作为,以“真抓实干”的奋进姿态实现人民群众的向往,当好人民群众的“孺子牛”,书写为民满分答卷。
信念如磐,迈好“为民步伐”。党员干部要以担当作为扛起岗位职责,以全力以赴践行为民使命,用实际行动将“为民初心”深情诠释,用不懈拼搏之姿奏响奋斗“最强音”,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方向相同、步调一致,将为民情怀融入实践、化为行动,以务实作风护航人民事业,和人民群众“同轴共转”。党员干部要以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反观干事创业的成效,俯身倾听群众的声音,以民声为“向”全面察民情,以民声为“镜”多照自己的“公仆之姿”、多看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奋发向前之姿迈好“为民步伐”,为群众遮挡风霜雨雪,为群众送去心头暖流,竭诚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砥砺前行,磨砺“担当之肩”。党员干部要自觉把热忱之心转化为担当之行,爱岗敬业、苦干实拼,在为民实践中善解难题、勇创佳绩,明确工作重点、完成工作任务,以会干事、干成事的奋斗姿态推动民生事业再上新台阶。“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党员干部要心怀民生、脚沾泥土,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调研,用双脚去丈量基层的山水,多走田间地头、厂房车间,做勤快的“泥腿子”,做群众的“自家人”,把民情民意的“第一手资料”收集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做坚守岗位、勤勉干事的“螺丝钉”,激发干事热情,办好为民实事。
上下求索,永葆“进取之心”。党员干部要多到实践“大熔炉”里经受淬炼,多磨多练多沉淀,以无私的坚守、无我的境界为民奋斗,时刻都不忘“我是谁”的公仆身份和“为了谁”的使命责任,以“上下求索”的进取之心跨越沟坎、穿过风雨,将工作落实到位,将问题解决到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干事成事,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办好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民心工程。党员干部要以孔繁森、廖俊波和黄文秀等时代榜样为人生奋斗路上的闪耀标杆,聚焦“人民所盼”以“我必行之”的姿态去奋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豪情壮志赢得新征程上的新胜利。(李庆)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